立委侯彩鳳於今(30)日上午,分別為回收清除處理業者召開「批發、零售業回收重新認證問題」協調會與「環保署取消廢潤滑油回收清除處理補貼」公聽會,這兩場會議皆是替弱勢回收清除處理業者爭取其應有之相關權益。
侯彩鳳首先會同陳淑慧委員針對工業局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在利用管理辦法第二條與第十八條」,將原批發零售商具再利用資格者予以刪除,並要求相關業者應重新申請清除許可或其他證照,造成上述業者生計出現困難,邀請環保署署長沈世宏、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以及台灣省舊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各縣市代表召開「批發、零售業回收重新認證問題」協調會,會後侯彩鳳作出2點結論,獲得與會者一致贊同,此2點結論為:
1.將原本公告新法暫緩至明(100)年10月9日實施,以便有充裕的時間輔導批發、零售業者,取得合法資格。
2.侯彩鳳與陳淑慧委員將針對業者土地使用問題,擇期邀請工業局、環保署、農委會與內政部之區域計劃組、都市計畫組,召開協調會。
第二場公聽會,為針對環保署將於今(99)年7月1日分階段取消回收廢潤滑油補貼,邀請環保署署長,以及相關專家學者、廢潤滑油回收處理業者與礦油公會代表,召開「環保署取消廢潤滑油回收清除處理補貼」公聽會,侯彩鳳與鄭汝芬委員為共同主持人,列席者另有羅淑蕾委員、朱鳳芝委員,與林滄敏委員辦公室執行長王忠智、江玲君委員辦公室主任江泳杰等。在專家學者及廢潤滑油回收處理業者、與礦油公會兩邊代表各將其訴求說明後,侯彩鳳匯集各方意見,作出3點結論:
1.有關礦油公會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環保署應不予復徵,且環保署應繼續補貼廢潤滑油回收業者至明(100)年6月30日。
2.環保署應輔導回收業者轉型為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另針對業者土地使用問題,擇期邀請工業局、環保署、農委會與內政部之區域計劃組、都市計畫組,召開協調會。
3.建議潤滑油販賣時於包裝上加註應妥善回收處理用語,且財政部關稅總局應防堵柴油等相關油品以潤滑油名義進口,藉以逃漏貨物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