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見社會救助法通過,社會福利向前邁進一大步
刊載者:侯彩鳳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03
社會救助法在立委侯彩鳳等數位委員共同努力之下,歷經兩個禮拜密集的審議,終於在今(3)日於立法院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此次修正大幅調高「貧窮線」,救助對象並新增「中低收入戶」,同時放寬「家庭人口」定義,救助門檻因此大幅降低,估計新增近六十萬人受惠,總受惠人數約八十五萬人,且若協商順利,最快在明年一月一日就能實施。
侯彩鳳指出,社會救助法在社環委員會與其他提案委員連續兩個禮拜認真審議下,終於在今(3)日通過,而這次修法將現行做為最低生活費標準的「貧窮線」,從以平均消費支出六十%計算,改為以當地區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六十%定之,且不得超過全國可支配所得七十%;同時訂定年度變動未達五%以上,最低生活費不予調整,讓弱勢家庭能受到較穩定照顧。
再者,對低收入戶成員中若有六十五歲以上、懷胎滿六個月、身心障礙等三款情形,可加發二十%至四十%生活扶助金的規定;草案將懷胎六個月放寬為三個月,並取消二十%下限,讓地方政府視財務狀況,更彈性斟酌加發生活扶助金。
侯彩鳳表示,雖然欣見社會救助法初審通過,但針對第十八條現行條文,未能修正讓低收入戶者至私立醫院看診時得免付掛號費,僅用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向私立醫療院所協調減免低收入戶就醫之掛號費用,對此她感到相當遺憾,侯彩鳳未來將繼續努力,讓低收入戶者得至私立醫療院所就醫時,能免付掛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