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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哺育通行無阻 刊載者:侯彩鳳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09

今(9)日上午,立法院順利三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未來婦女哺育母乳將通行無阻。此條例是在侯彩鳳擔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時,歷經三天審議,於今(99)年5月24日就於委員會審查通過,且無須朝野協商,今日終於三讀通過,侯彩鳳除感謝社環委員會全體朝野立委不分黨派全力支持外,亦肯定國健局局長邱淑媞對於推動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之努力。

侯彩鳳說明本條例是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的婦女無障礙哺乳環境,其中特別規範婦女有權利在任何場所依嬰兒需求哺育母乳,享有免於受干擾、歧視之人身安全,違者可罰6000到3萬元罰鍰,此外,草案也規定,總樓地板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的政府機關和公營事業,總樓地板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尺的鐵路車站、航空站、轉運站、百貨公司,未來也必須設置哺乳室。

侯彩鳳指出哺餵母乳的十大好處,分別為:1.抗體保護,減少感染。2.無菌、好吸收,不腹瀉。3.營養完整,頭好壯壯。4.同源同種,減少過敏。5.結實不虛胖,從小防三高。6.減少產後出血,提供自然避孕。7.幫助媽咪恢復身材。8.減少媽咪乳癌、卵巢癌。9.省錢又方便。10.環保愛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