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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三讀通過,85萬人受惠 刊載者:侯彩鳳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0

社會救助法在立委侯彩鳳等數位朝野委員以及行政部門共同努力之下,歷經兩個禮拜密集的審議,快速在11月3日於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並於今(10)日順利三讀通過。此次修正大幅調高「貧窮線」,救助對象並新增「中低收入戶」,同時放寬「家庭人口」定義,救助門檻因此大幅降低,估計新增近六十萬人受惠,總受惠人數約八十五萬人,今(10)日順利通過,最快在明年七月一日就能實施。

侯彩鳳說明,本次修法將現行做為最低生活費標準的「貧窮線」,從以平均消費支出六十%計算,改為以當地區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六十%定之,且不得超過全國可支配所得七十%;同時訂定年度變動未達五%以上,最低生活費不予調整,讓弱勢家庭能受到較穩定照顧,且對低收入戶成員中若有六十五歲以上、懷胎滿六個月、身心障礙等三款情形,可加發二十%至四十%生活扶助金的規定

侯彩鳳指出,原本是希望本修正法案在今(99)年三讀通過後,最快在明(100)年4月1日就能實施,然礙於內政部表示仍有18條子法須修正,才將施行日期修正至明(100)年7月1日實施。

侯彩鳳最後表示,雖然欣見社會救助法初審通過,但針對第十八條現行條文,未能修正讓低收入戶者至私立醫院看診時得免付掛號費,僅用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向私立醫療院所協調減免低收入戶就醫之掛號費用,對此侯彩鳳感到相當遺憾,未來侯彩鳳將繼續努力,讓低收入戶者得至私立醫療院所就醫時,能免付掛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