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會四項協議 付委審查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22
2008-11-22╱聯合報╱第02版╱焦點╱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江陳會四項協議 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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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昨天表決通過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修正草案付委審查,多項攸關大陸配偶權利保障的法案露出曙光。國民黨立委張顯耀、吳清池、潘維剛等提案修法,放寬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目前的八年縮短為六年。
院會也表決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付委審查,提案人張顯耀、孫大千表示,現行法令在台依親居留的陸配必須申請許可,才能在台工作,修法後陸配不需申請就可享有工作權。
此外,院會也表決通過兩岸兩會在江陳會談簽署的兩岸空運、海運、郵政及食品安全四項協議,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黨團尊重在野黨的意見,但不能任由在野黨為所欲為,黨團希望在卅天內通過四項協議的相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