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二次金改涉扁案金控併購 不回復原狀 立委關切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05
陳冲:二次金改涉扁案金控併購 不回復原狀 立委關切相關金融併購案應否回復原狀,陳冲表示檢方起訴書並未認為併購案有違法。
聯合晚報 ╱第A3版╱話題╱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陳冲表示,此次起訴是二次金改以前發生的問題,而且案情主要是洗錢部分,涉及與金融機構負責人有關者共約12人。目前金管會正就起訴書分析比對,將來會依行政程序法進行處理。他也說,檢察官起訴中並沒有認為行政機關有違法。
至於二次金改會不會回復原狀? 陳冲表示,一般損害賠償要回復原狀,通常是行為是違法,但起訴書他初步翻閱後,檢察官不認為購併案有違法,只是陳前總統收受賄賂,然後有一群人幫助他洗錢。
但立委費鴻泰無法接受金管會的說法,他說,如果金融合併無法回復到併購以前,都只認為是陳水扁的問題,他無法接受,因此金融機構能夠合併,都因為是陳水扁,雖然回復原狀的確是困難度很高,但如果機構負責人解職後,家人繼續當董事長,對此事有何用?公平嗎?
他舉例,鄭深池當時涉入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是事前報准,變成事後核備,當時金管會都說是這個人的事,並沒有違法,當時的金管會主委陳樹還說「一切合法」,如今升官的升官,讓人很難接受。他認為,二次金改過程絕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