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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免責條款 年底審議 朝野同意暫時擱置..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04

內線交易免責條款 年底審議 朝野同意暫時擱置豁免條款爭議;證交法修正案,今可望三讀。

經濟日報╱第A18版╱稅務法務╱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3)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達成共識,同意以附帶決議方式,暫時擱置條文中爭議最大的內線交易「豁免條款」,並要求金管會及法務部再詳細討論,並應於今年底將內線交易免責相關規定,重新送至立法院審議。

由於朝野協商已達共識,因此若無意外,預計今(4)日院會中將三讀通過證交法修正案。

證交法修正案歷經三個會期都未通過,主因就是卡在是否增列「豁免條款」的爭議上,昨日朝野協商後,同意暫時擱置爭議,以附帶決議方式將「豁免條款」交回給法務部和金管會,要求其應邀集各界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讓外界能參與討論豁免條款的制訂方向,並於今年底前送至立法院審議。

根據朝野協商版本,關於內線交易規定的第157條之1,未來將修正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簡單來說,修法精神為知悉重大訊息後進行交易的沈澱時間,從現行的12小時延長至18小時,而且上市、櫃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股東等,能獲悉公司重大消息的人,在該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前、後的18小時內,不得買賣該公司股票,否則將可視為內線交易行為。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股市交易越公開、透明,才能健全蓬勃發展,若市場中存在內線消息的黑手,將會影響上百萬股民權益,因此昨日朝野協商後達成共識,在原條文中加入該消息「明確後」文字,預期完成修法後,將能使內線交易的認定更加嚴謹、明確,並加強檢察官的舉證責任,改善現行內線交易的起訴和判刑案件比例相差懸殊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