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修法 新北市統籌款淨增額最多 錢權下放...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07
財劃修法 新北市統籌款淨增額最多 錢權下放 再釋地方982億
經濟日報╱第A2版╱話題╱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基於「錢權下放」的地方自治精神,中央政府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釋出982億元新增財源給地方的同時,五都升格後地方新增業務應承擔的支出共289億元,地方實質淨增加財源只有693億元。其中,新北市獲淨增222億元最多;台南縣市則僅有1億元居末。
立法委員費鴻泰、盧秀燕、林德福等委員對統籌分配款比率仍有意見,升格縣市更對升格後淨增加收入「少得可憐」,感到不能接受。立委因此提出修法動議,將行政院財劃法修正草案版本第8條,原提撥中央所得稅收6%做為地方統籌分配款財源的比率,調高為10%,擴大地方財政大餅。
據統計,中央若再釋出4%的所得稅收,地方可以增加分配的財源為300餘億元。
不過,財政部長李述德反對再增釋4%的所得稅收做為統籌財源。李述德強調,中央政府提撥6%的所得稅,調整統籌稅款分成比率後,政院版財劃法總計釋出近千億財源給地方分配,基於「錢權下放」原則,地方政府「要拿錢,也要辦事」。李述德說,五都升格為直轄市,部分業務將要移撥由地方負責,收入增加、支出也增加之下,淨增加財源雖不如預期高,但「都會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