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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土地 縣長同意無償撥用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10/07/27

聯合報 ╱第B1版╱北縣基隆.運動╱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大學校長侯崇文昨天拜會縣長周錫瑋,希望縣府無償撥用校地,周錫瑋同意並指示副縣長李四川與校方商定撥用的文字內容,即可進行土地撥用。

前縣長蘇貞昌日前呼籲縣府「繼續將土地無償撥用或借學校使用,才是辦教育應有的態度」;李四川昨天高分貝反擊,強調蘇當年擔任縣長時,就知道該案涉及平均地權條例的規定,必須簽訂10年無償租約、無法立即無償撥用,如今縣府好不容易找出折衷方案,「10年前沒解決問題的人,不應該選舉到了,才跳出來說風涼話」。

台北縣政府於85年將北大特區土地,無償租借北大10年,校方打算向縣府申請無償撥用,但因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開發案必須財務平衡才能無償撥用土地,縣府提出先短期租用、有償撥用、以地易地等3方案供校方選擇,校方無力解決,教育部也希望縣府同意無償撥用。

經立委費鴻泰邀集教育部、縣府及校方協商,訂出「北大特區土地區段徵收開發案將來若有其他適法問題,再行依法處理」,縣府將協議內容報內政部,上月底獲內政部地政司同意後,校長侯崇文昨天由費鴻泰、縣議員連斐璠陪同,面見周錫瑋討論。

由於協議內容明確點出「財務缺口發生,由教育部依法協助處理」,周錫瑋表示「原則同意」無償撥用,文字內容由李四川與校方協議,只要達成共識即可無償撥用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