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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修法復康巴士不應有設籍限制,今三讀通過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6/13

管碧玲修法復康巴士不應有設籍限制,今三讀通過

自明年一月一日起,身障者可跨縣市叫車

常年為身障者詬病的復康巴士有設籍限制的問題,在立委管碧玲領銜提案修法下,今天終於三讀通過,管碧玲表示未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復康巴士服務,至101年1月1日起不得有設籍之限制。

管碧玲表示目前全國僅有四個縣市的復康巴士服務開放給其他縣市身障者,多數縣市提供的服務還是僅限於設籍在當地的身障者,這種以鄰為壑的做法,讓身障者到其他縣市洽公、就醫或處理事務時,都沒辦法使用叫車的服務,造成其運輸接駁上的障礙,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揭櫫之創造無障礙環境、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的精神。因此她特別提案增修「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之一條」,規定地方政府機關辦理復康巴士服務時,不得有設籍之限制,以確保身心障礙者行的權益。

管碧玲表示該法在今天修正通過後,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各縣市政府將不得限制非設籍的居民的叫車服務,讓身障同胞能安心至其他縣市就醫或處理其他事務,或是因為其他因素設籍在其他縣市的身障者仍能享受居住所在地政府的復康巴士服務。此外,在該法通過後,全國對復康巴士的需求仍短缺二百多輛,她呼籲政府應儘速在今年底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