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管碧玲協調旗津過港隧道速限提升為50公里 預計7/1實施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6/20

目前速限40公里 4月份僅機車開罰就高達6898次 不合理也不公平

針對高雄旗津過港隧道速限過低導致違規開罰不斷引發民怨,管碧玲今(6/20)召集交通部及港務局等單位達成協調,將機車速限自現行40公里調高為50公里,預計最快7月1日就會實施。

管碧玲表示,旗津過港隧道原本港務局在去年12月要實施機車速限30公里,她當時就基於過港隧道通過時間甚長,且空氣汙濁悶熱,要求機車應以50公里為速限方為合理,並應有6個月的宣導期,但港務局礙於法令堅持速限只能放寬到40公里,並自今年4月1日設置固定式雷達測速照相後實施。

管碧玲追蹤調查後發現,單單4月份的機車裁罰案件,隧道兩側的兩支測速照相機就開罰了6898件,平均一支照相機一個月就有3449張罰單,而5月1日至5月12日才12天,就有2795件違規;管碧玲表示,高雄市去年一整年取締最多的測速相機,汽機車合計違規也才7730件,平均一個月644件(大中高架文川匝道),單月最高紀錄者也才1293件(同盟十全路口),過港隧道這種取締的數字實在超乎異常,顯然是速限過低所致。

管碧玲今天召集交通部次長葉匡時、交通部路政司、高雄港務局等單位就此協商。葉匡時看到上述實際裁罰數字後,也認為確實極不合理,經研究法令後認為速限可再調升為50公里,並同意進一步改善隧道內的空氣品質狀況,以避免機車騎士為了盡速離開隧道的難忍環境而遭開罰,港務局表示最快可在7月1日實施新速限規定,也會再加設LED警語提示。

管碧玲表示,超速違規裁罰主要的目的是改變駕駛人的習慣,營造安全的道路環境而非單純的取締,因此必須真實地考量用路人的環境感知;旗津過港隧道隨時都有大型貨櫃車通過,高溫潮濕、廢氣黑煙的環境,不是能享受空調的汽車駕駛人可以想像的,機車騎士加速通過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是惡意違規或危險超車都應體諒,提高為50公里的速限才是合理的做法,對日常往返的旗津民眾與觀光遊客也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