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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台灣的清白與尊嚴 管碧玲:楊淑君不應輕易撤告 刊載者:管碧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7/22

為了台灣的清白與尊嚴 管碧玲:楊淑君不應輕易撤告

針對跆拳道國手楊淑君以「專心準備奧運賽事」為由,決定向國際運動仲裁庭(CAS)撤告,管碧玲表示對於楊淑君撤告一事感到遺憾,她認為台灣掌握許多有力的證據,依照罪刑法定原則,楊淑君贏得勝訴的可能性極大,她表示此事攸關台灣的清白與尊嚴,驟然撤告,傷了國人的心與國家尊嚴,她譴責體委會與政府未站在第一線與楊淑君共同作戰,才讓楊淑君不堪壓力,選擇撤告。

管碧玲指出她在去年12月27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對戴瑕齡質詢時,即要求為了台灣的清白與尊嚴,對於楊淑君案體委會應協助其走完運動仲裁所有程序,管碧玲指出根據當時比賽技術手冊、領隊指南以及技術會議中都沒指出楊淑君所使用的第一代電子襪不能使用;而後來在比賽開始前,韓國檢錄員雖說有要求楊淑君應取下感應襪的貼片,但是楊淑君與另一個在現場的運動傷害防護員都表示沒有聽到,在當時現場沒有錄影的狀況下,三造的說法陷入羅生門。管碧玲表示縱然現場狀況陷入各說各話的情況,但是根據大會所提供的各項規則,也都沒有明文規定楊淑君所用的第一代電子襪不能使用,依照罪刑法定的原則,楊淑君根本沒有違規,贏得訴訟的機會非常大。

管碧玲指出她能體諒楊淑君必須準備比賽與進行訴訟的壓力與煎熬,但是楊淑君在亞運誣判是整個台灣的恥辱,政府不能讓楊淑君一個扛下所有的壓力。但事情發展至此,很顯然的,政府並沒有成為楊淑君的後盾。管碧玲抨擊體委會處理完全失當,不但在事發的第一時間沒有陪同選手在現場向裁判抗議不公,副主委陳顯宗一開始還要求台灣選手忍痛吞敗;事後也不敢向大會施壓,軟弱的任憑大會召開記者誣衊台灣選手;現在在對台灣有利的情況下,任令選手撤告,傷害台灣尊嚴與國人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