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司法機關儘速查明事實真相,還給家屬公道。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8/08/27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7.08.27
立法委員潘孟安昨天要求外交部,依國際法及國際慣例,以及法理上的管轄土地屬義,協調帛琉政府比照「新明財號」模式,儘速將「泰億祥號」船上8名印尼漁工引渡回台訊問,並籲請司法機關勿枉勿縱,儘速查明事實真相,還給家屬公道。
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泰億祥號」,船長李豐寶帶領8名印尼籍船員,上月12日自屏東東港出海前往關島西北方公海海域作業,不料十九日起與家屬失去聯繫,潘孟安接獲家屬陳情後,緊急連繫外交部、漁業署等單位,並透過駐外單位全力協調帛琉政府派遺軍艦攔抯該船,終於在昨天上午尋獲該船。
潘孟安指出,根據外交部及漁業署向他回報的訊息,「泰億祥號」漁船除8名印尼籍船工外,並未發現台籍船長李豐寶的蹤跡,這艘船將拖回帛琉港口,待帛琉官方訊問船工後,才能進一步釐清案情。
他表示,依國際法及國際慣例,以及法理上的管轄土地屬義,配合刑法第三條及刑事訴訟法第五條,可將漁船視為浮動領土,去年發生海上喋血的「新明財號」,就是他爭取將涉案漁工引渡回台灣,請外交部比照該模式處理,更期待司法機關儘速查明真相。
潘孟安強調,他已要求外交部、漁業署、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全力協助家屬善後,政府也應儘速組成專責處理小組,日後一旦發生海上喋血事件,可立即啟動緊急處理機制,在最短時間內透過國外專業律師、翻譯緊急處理,以免錯失處理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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