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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孟安提案增列綠島、蘭嶼、琉球一併適用優惠及獎補助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8/10/06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7.10.06

離島建設條例各項優惠及獎補助向來只適用於澎湖、金門、馬祖,其餘縣屬離島如綠島、蘭嶼、琉球均未適用,相當不公,立法委員潘孟安提案增列綠島、蘭嶼、琉球地區一併適用優惠及獎補助,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照案通過,對離島居民將是一大福音。

潘孟安指出,他提出的修正條文中主張,營業稅之免徵、免稅購物商店之設置、教育文化之保障等規範,都必需涵蓋綠島、蘭嶼、琉球,才能真正照顧到資源不足的離島地區。這項提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討論後,獲得委員會審查通過。

潘孟安表示,他將繼續推動後續的立法工作,好讓他的「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儘速三讀通過,以補救、促進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的觀光發展及教育資源保障,改善當地居民生活,並與澎湖、金門、馬祖享有同等待遇。

新聞連絡人:徐富癸8328000、09336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