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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潘孟安的提案,獲得經濟委員會無異議通過。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05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7.11.05

為了確保台電能即時反映成本,調降電價,立法委員潘孟安昨天在經濟委員會中提案,要求電價的調降,應以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所依各燃料別的對應價格為基準,今後各項燃料價格整體加權平均價格降到10月1日的對映價格時,應於下一季調降電價,以反映成本。

電價到10月1日為止,已經進行兩階段調漲,造成物價上漲,民眾負擔加劇,各行各業無一倖免,都慘遭波及。而國際間油價、天然氣及煤炭等燃料都已大幅降價,國內電價卻遲遲不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時,潘孟安連番炮轟政府不知苦民所苦,經濟部解釋原料進貨有時間差,因此價格調降反映會較慢。

有鑑於台電調整電價往往陷入黑箱作業,潘孟安主張經濟部每季應就台電公司發電成本中各項燃料成本進行檢討,並將成本結構上網公開,充分揭露資訊,這次應以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所依各燃料別的對應價格為基準,即天然氣14.8元/立方公尺、燃煤2844元/公噸、燃料油15607元/公秉。

潘孟安強調,未來若因國際燃料上漲有調高電價的必要,台電在漲價前,應在一個月前先行向立法院預告並說明。潘孟安的提案,獲得經濟委員會無異議通過。

新聞連絡人:徐富癸8328000、09336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