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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潘孟安痛批南灣遊憩區OT案違反程序正義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10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7.11.10

南灣遊憩區OT案倉促公告招商,幾乎是無預警阻斷150家業者生計,引發數百人前往墾管處抗議,立法委員潘孟安昨(10)日在立法院重砲質詢內政部長廖了以後,營建署長葉世文隨即回覆潘孟安,終於同意變更公告,暫停招商作業,並將審慎依法行政,以符合程序正義。

潘孟安指出,南灣遊憩區OT案自10月21日公告至收件截止日11月10日,其間僅短短3週,就要決定未來6~9年(契約為6年,但經評定及雙方同意後,得延長3年)的OT案。原本150家現有業者、關係上千人生計,在資訊不足,甚至毫不知情的短短3週間,不及備妥42萬元保證金、營運計劃、財務計劃、設施管理及環境維護計劃、申請人經歷及實績、簡報及答詢……等,就要被決定未來6~9年的命運,其中多數會被消滅,少數雖可生存,但需受制於得標者,他強烈質疑唯一確定獲利者為消息靈通、資金充足,且準備充分的得標者。

他表示,在如此倉促的情形下,近日竟有不少商家接到合作訊息,希望往後能一起經營OT案,但要繳交25%的收入所得給得標廠商。令人懷疑是否有人內神通外鬼,早已接獲內線消息,得以充分準備,主辦單位有圖利之嫌。

潘孟安在立法院抨擊墾管處在多數業者皆不知情的狀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倉促公告及截止收件,有刻意違法隱匿資訊之嫌,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40條第4項及40-1條等規定,墾管處顯有疏失。他重砲質詢內政部長廖了以後,營建署長葉世文親自回覆潘孟安,終於同意變更公告,暫停招商作業,並將審慎依法行政,以符合程序正義。

新聞連絡人:徐富癸8328000、09336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