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從速、從簡、從寬,辦理風災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補助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01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8.10.01
立法委員潘孟安近日陸續接獲學生家長陳情,就學子女檢附鄉鎮公所開立的受災證明或公所授權村里長開具的受災證明,欲辦理風災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補助相關事宜,卻遭教育部駁回,潘孟安已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要求教育部即刻改正,落實從速、從簡、從寬便民措施,避免造成擾民。
潘孟安指出,莫拉克風災重創屏東縣,教育部為因應風災全力協助各級學校學生就學,雖提出各項協助學生具體措施及簡化各項補助申請程序;然隨著各級學校的開學,卻暴露出諸多徒增災民困擾的行政缺失。
近日有不少民眾向潘孟安陳情,目前仍在就學的子女,原擬循教育部為因應莫拉克風災所擬具的就學扶助措施,辦理風災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補助,原本依校方提供教育部相關資料,檢附鎮公所開立的受災證明或公所授權村里長開具的受災證明,但經學校向教育部承辦人員請示後,卻遭官員駁回,並要求另提災損證明,令人無所適從。
潘孟安表示,教育部提出經濟協助具體措施部份,從幼稚園、國中小、高中職到大專校院都訂有相關的認定權宜措施,即「經學校或班級教師認定」、「經學校或導師認定」或「經學校認定學生生活確有困難者」;但學校向教育部查詢後,又推翻了鎮公所開立之受災證明或公所授權村里長開具的受災證明效力,教育部明顯自打嘴巴。
潘孟安強調,救災首重時效,政府對於災民所提供的各項扶助措施,必須儘量落實從速、從簡、從寬之便民原則,才不致流於口惠實不至或為德不卒的窘況,教育部應即刻責成各級學校儘量協助災民辦理相關減免和補助事宜,並落實從速、從簡、從寬便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