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重新檢討護漁政策和措施,確保國家主權與人民安全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27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8.11.27
針對屏東籍漁船「和益發號」、「明正鎰號」、「洪發128號」與「金明財130號」日前遭緬甸軍方扣押,迄今人船均被留置,無法與外界聯繫,家屬心急如焚,立法委員潘孟安今(27)日痛批政府相關部門在處理類似案件上,始終缺乏積極的作為,他要求外交部、漁業署、海巡署即刻重新檢討護漁政策和措施,確保國家主權與人民安全。
潘孟安指出,「明正鎰號」漁船18日即遭多艘緬甸軍艦追逐,而「和益發號」漁船也被緬甸軍艦包圍攔截,其後船上衛星電話就無法通聯;然外交部23日才出面說明處理情形,對於情勢的研判與時效的掌握欠缺及時性,更造成家屬的惶恐和不安。
他表示,台灣為一海洋國家,漁業向來為我國重要產業,我國籍漁船出海捕魚從事海上經濟活動極為頻繁,近來卻頻傳遭其他國家政府、甚至海盜逕以武力侵害或扣押的事件,直接衝擊台灣國家主權,傷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潘孟安說,屏東為農漁大縣,對於政府護漁無力感受尤深,這次屏東籍漁船「和益發號」、「明正鎰號」、「洪發128號」與「金明財130號」遭緬甸軍方扣押,經過一週人船仍被留置,無法與外界聯繫,讓家屬心急如焚,基於國家有保護本國人民之義務,政府自應拿出具體的護漁作為,不能任令我國漁民遭受蹂躪迫害。
潘孟安強調,類似事件頻傳,政府相關部門在處理上顯然缺少人溺己溺的同理心,更忽略了救人急如星火的使命感,他要求外交部、漁業署、海巡署加強對於情勢的研判、時效的掌握,以及家屬情緒的安撫;並即刻重新檢討護漁政策和措施,確保國家主權與人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