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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獲委員會通過,對民眾是一大福音。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30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8.12.30

立法委員潘孟安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若在國內設有戶籍、未滿六十五歲的國民,原參加的社會保險一旦中斷,即自動轉入國民年金保險,但無論天數保險費卻用均全月計算,顯有未符公平正義之處,他提案將保險費計收方式修正為「按日」計算,獲委員會表決通過。

潘孟安指出,國民年金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立法之目的在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及發生身心障礙 時的基本經濟安全,並謀求遺屬生活安定,但該政策實施迄今,發生保險費收取不公之處,令人遺憾。

他表示,若在國內設有戶籍、未滿六十五歲之國民,其原參加之相關社會保險一旦中斷,即自動轉入國民年金保險;無論天數多寡,保險費用均全月計算,顯有未符公平正義之處,對於弱勢之照顧亦有不足;針對國民年金法法第八條有關保險效力之規定,悉以「日」為計算基準, 本條保險費計收方式亦應修正為「按日」計算,以符公平正義。

潘孟安指出「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保險費之計算,自被保險人保險效力開始之日起至保險效力停止或終止之日止,均按日計算,已獲委員會表決通過,對民眾是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