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9.05.06
針對交通部未積極處理雙園大橋斷橋失蹤者國賠事件,立法委員潘孟安今(6)日再度砲轟交通部,對於交通部次長葉匡時既不對行政疏失自我反省,還對媒體公開批判立委為民眾爭取權益的行為,他要求交通部一定要加速積極處理,給罹難者家屬和全國人民一個合理的交待。
北二高七堵段走山事件,馬英九指示交通部應積極協助家屬聲請國家賠償,並預計將在2個月內定案、賠償金額沒有上限;對照八八風災雙園大橋斷橋,至少8車12人罹難事件,已因此案遭監察院糾正的交通部就管理疏失所生國家賠償問題,卻不願與家屬依程序進行協議,逕自認定是天災因素、不符賠償要件,直接駁回聲請,態度刁難。立委潘孟安5日偕同莫拉克風災雙園大橋斷橋罹難家屬,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嚴厲指控,要求交通部應對雙園大橋斷橋事件重啟國賠協議。
5日下午,交通部又宣布,由於監察院糾正後出現新事證,將對原本不予國賠的「豐丘明隧道案」重新認定。潘孟安持續監督,6日在立法院質詢交通部長毛治國,要求雙園大橋斷橋案應比照重新認定給予國賠,以撫慰罹難者在天之靈,並照顧其遺屬。潘孟安表示,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已明確定義國家賠償責任,又該條所定國家賠償責任,係採無過失主義,也就是應以該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並因此欠缺致人民受有損害為其構成要件,而非以管理或設置機關有過失為必要。
潘孟安痛批,交通部封橋作業標準制定等疏失,已經監察院糾正認定在案,交通部對於罹難者家屬之請求,竟顢頇拒絕協議,直接駁回國賠申請,其官僚逃避之心態既無情又可惡,被害人家屬更情何以堪。而交通部次長葉匡時既不對行政疏失自我反省,竟還說「擁有制定法律權責的立委,不應只帶著罹難家屬開記者會討國賠,也該檢視國賠法是否不合時宜。」這種視百姓如芻狗的態度,國家還有希望嗎?
毛治國部長面對潘孟安的質詢,當場表示,願意就雙園大橋斷橋案重新認定國賠的適用性,毛治國並對次長葉匡時的不當發言正式道歉。潘孟安指出,斷橋事件已發生半年多,交通部一定要加速積極處理,給罹難者及家屬,和全國人民一個合理的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