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作業,已開始受理登記。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0/08/16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9.08.16
在立法委員潘孟安大力爭取下,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同意辦理「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作業,目前已開始受理登記,登記期間至8月20日止,潘孟安呼籲有意願離漁的漁民在截止日前,儘速向所屬漁會或縣市政府辦理登記。
潘孟安指出,台灣地區漁船筏共計約24,000艘,約八成以上漁船筏是集中於台灣周邊海域作業,因過度捕撈致使漁業資源枯竭,對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再生與利用造成極大壓力,他要求漁業署不但要調整我國沿近海漁業經營結構及規模,也應持續辦理漁船及漁筏收購措施。
潘孟安表示,今年度收購對象為領有漁業執照或保留汰建資格核准文件的漁船(筏),其中漁船計價原則以汰舊噸數為計價單位,每噸收購價格為1.8萬~5萬元不等,依不同汰舊噸數級距分別計算價格加總,即為該漁船收購價格;漁筏則依筏管長度、管徑大小及主副機馬力為收購計價單位,每艘價格為20餘萬~80餘萬不等;另漁筏筏體非筏管組裝,為FRP一體成型者,亦可參與收購,詳細計價標準以公告為主。
潘孟安強調,今年度收購計畫將持續針對資源傷害較大的漁業(如拖網、刺網)及近2年出海日數每年達90日以上者,加成計價收購,他呼籲有意願離漁的漁民在本月20日截止登記前,儘早辦理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