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潘孟安今(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10月20日吳揆在立院答詢時承諾針對洋華進用陸勞事件「複查」、「嚴懲」;但10月22日移民署、投審會、陸委會、勞委會一行14名官員前往檢查,卻明顯放水、配合洋華演出。他要求行政院暫停核准廠商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申請大陸專業或商務人士來台 ,並徹查洋華違法使用陸勞、打壓工會幹部之惡行,予以嚴厲處分。
潘孟安指出,洋華「假研習、真工作」違法進用陸勞事證明確,然10月6日經媒體踢爆後,7日移民署、勞委會及投審會赴洋華檢查,竟僅憑3名陸勞和1名公司高階經理陳述,旋即於第二天發布新聞稿認定洋華無違法事實;而10月22日移民署等14位官員「奉吳揆指示」前往複查,過程更是明顯故意放水作假,製造被詢問員工壓力,不敢說真話。
潘孟安質疑,1、官員抽查3名本勞、3名陸勞,卻讓洋華主管將他們從「三廠無塵室」帶至「會議室」,其間不算短的距離正好提供洋華要求套招串證、配合公司說法的方便,不僅失去抽查的意義,更讓弱勢勞工噤不敢言;2、官員詢問時未採取隔離方式,竟將6名員工集中詢問,造成相互間「恐怖平衡」的壓力,因害怕被密告而不敢講真話;3、詢問過程中,竟然容許洋華主管在會議室外觀看6名員工被詢問,完全不合乎正當調查程序;4、洋華違法進用的陸勞一廠、三廠都有,官員預留過多準備時間給洋華,且只抽查三廠,顯然已失去行政中立性。
潘孟安表示,2008/7/31迄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已經歷6次修正放寬,中國人以商務、從事專業活動名義來台人數節節攀升(2007年6.6萬人,今年底預估將超過25萬人),也衍生出社會問題(2010/10/18媒體報導中國女子以企業CEO身份申請來台,卻從事賣淫行為)。正因為馬英九的大開門戶態度,才會造成上行下效,移民署形同為洋華圍事的荒謬現象,洋華更是無法無天,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濫用法令進用陸勞。
此外,潘孟安更痛批洋華藉故打壓工會幹部,常務理事徐一興現被資遣,只能打零工度日,而另一名常務理事羅彩鳳不僅被發配邊疆(桃園竹圍海邊只有2名員工的倉庫),月薪不到2萬元,且專設攝影機監控;洋華陸勞事件後,原本給予每週1天處理工會事務的公假遭取消,現已累積6天曠職,資方隨時可以開除。勞委會難道坐視不管嗎?
潘孟安要求,1、行政院即刻暫停核准廠商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申請大陸專業或商務人士來台;2、全面清查已依上述辦法引進大陸人士來台的廠商是否涉及違法進用陸勞;3、移民署、投審會及勞委會嚴格徹查洋華違法使用陸勞、打壓工會幹部之惡行,予以嚴厲處分;4、行政院於一週內瞭解及答覆10/22移民署等官員複查過程之疑點與弊端。
出席者:洋華工會秘書 杜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