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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魚生病了,怎麼醫?政策草率,扼殺百億產業?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09

立委潘孟安今(9)日偕同觀賞魚養殖業者召開記者會表示,自99年4月至9月,防檢局全面要求水族館內禁止販售觀賞魚用藥,卻無相關配套,除導致業者鉅額營業損失,也引發消費者抱怨連連;他痛批防檢局未經溝通草率執法,扼殺既有觀賞水族產業發展,更突顯馬政府將觀賞魚養殖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的政令,只是口惠實不至的空話。

出席業者帶來一缸病魚,質問農委會,這些魚生病了,該上哪去找魚醫生開處方藥治病?他們細數相關用藥被迫下架,所導致的水族館營業損失至少上千萬,更遑論背後的供應鏈廠商及漁場損失。

潘孟安表示,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一條明確定義該法立法目的在「促進畜牧業發展」,對畜牧業動物用藥品的生產製造進行規範;適用對象是否擴及養殖魚業似乎不該由農委會逕自認定,且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雖在93年公佈,但法令未曾落實執行,亦未有配套措施;今年四月起防檢局不僅強制要求下架,甚至約談業者,做法實在太粗暴。

潘孟安指出,台灣觀賞魚品種培育能力世界聞名,屢屢獲獎,產值更是不可小覷;僅養殖魚場每年產值粗估就超過20億元以上,加上周邊器材、飼料等相關產業,總計可營造超過100億元以上的產值。防檢局把突如其來的執法手段,歸責於接獲檢舉,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扼殺產業。

潘孟安強調,馬政府上台後,將觀賞魚養殖業納入「六大新興產業發展計畫」,在4年內預計將投入經費新台幣242億元,預期至民國101年,觀賞魚養殖業在內的精緻農業計畫要「創造1,349億元產值、創造5萬3千個就業機會,促進農漁村經濟繁榮,提高農民所得……」(摘錄自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資訊網站http://www.ey.gov.tw/mp.asp?mp=97);言猶在耳,如今,農委會防檢局未經任何溝通說明,更無任何配套規劃,即草率強勢要求業者將觀賞魚用藥下架,造成業者損失,更嚴重打擊消費市場。

潘孟安要求防檢局立即停止約談及強制業者下架的蠻橫做法,在相關配套及輔導措施未出爐前,不得動輒開罰。此外,更應積極落實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目標,協助觀賞水族產業開拓國際市場。

出席人士:

中華民國水族協會秘書長-周旭明

中華民國水族協會理事法務召集人-周廣福

屏東縣觀賞水族生產協會理事長-王國中

屏東縣觀賞水族生產協會常務理事-李濟台

魚中魚水族連鎖負責人-曾錦皇

中華民國水族協會常務理事-吳輝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