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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受災戶躲不過「天災」,還要遭遇「人禍」的二度傷害嗎?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28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9.12.28

針對經濟部日前突然公告變更太陽光電躉售價格公式,購電費率起始標準從「簽約日」變為「完工日」,造成已簽約及準備參與「養水種電計畫」的農漁民重大損失,立法委員潘孟安昨天緊急質詢經濟部長施顏祥,並提案要求屏東縣政府所提的「養水種電專案計畫」(25MW)不適用12月17日公告,經濟部應於28日前修正該公告,台電公司並應於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簽約,以利原計畫得以順利進行,獲經濟委員會決議通過。

潘孟安昨天在立法院向經濟部長施顏祥質詢,提到去年八八風災時,屏東縣地層下陷較嚴重的林邊、佳冬及東港、枋寮等地區,有大規模的農地及魚塭遭大量黏質砂土埋沒,且因土壤內部仍是泥濘,無法清除,復耕難有進度,例如蓮霧由重新種植至收成約需4~5年的時間才能有收益,農民的生計有立即的困境。

潘孟安指出,為了協助災民度過難關,屏東縣政府提出「養水種電計畫」,盼能將農耕、養殖等耗水產業轉為綠能產業,讓災民有穩定收入,同時讓養殖漁業的用地有喘息的機會,復育地層下陷區的國土。

他表示,由於屏東縣境有超過300公頃的蓮霧園有這樣的需求,林邊更有近半數的魚塭倚賴這項計畫,而第一期「養水種電計畫」計畫也已於今年7月開辦,打算善用再生能源條例招商引資,讓光電廠商在蓮霧園和魚塭裡興建相關設備,發展太陽能電廠。例如在蓮霧園用高架型發電裝置,魚塭則用浮動型發電裝置,面臨水患時不但不怕水淹,魚塭還可吸納大水的逕流。由於業者將提撥部分售電收益給災區地主,將可使災民有20年的穩定收入,縣府則打算趁機輔導當地產業轉型,目前參加的農漁民有160多人,並與業者簽約,面積達60多頃。

潘孟安強調,養水種電計畫第一期計畫,總發電量是25MW,經過學者、專家幾十場公聽會,才把優惠費率算出來,躉售電價為每度12.9722元,廠商總投資金額超過40億元,施作面積超過40公頃,參與第一期計畫的光電廠商共有5家,其中更有2家是上市公司。第一期養水種電計畫作業已全部完成,僅剩台電用印,不料政策卻急轉彎。

由於經濟部突然在12月17日公告變更太陽光電躉售價格公式,購電費率起始標準從「簽約日」變為「完工日」,潘孟安質疑此舉間接造成已簽約及準備參與「養水種電計畫」的農漁民重大損失,並使該計畫前景埋下隱憂,中央要如何交待?八八受災戶躲不過「天災」,還要遭遇「人禍」的二度傷害嗎?

最後潘孟安提案主張屏東縣政府所提的「養水種電專案計畫」(25MW)不適用12月17日公告,經濟部應於12月28日前修正該公告,台電公司並應於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簽約,以利原計畫得以順利進行,以創造照顧災民、保育國土及發展綠能的三贏局面,提案獲得經濟委員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