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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農委會應儘快協調縣府、公所等單位,針對農民受損部分給予必救助,以免滋生民怨。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1/08/26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100.08.26

在立法委員潘孟安大力爭取下,行政院農委會原本同意專案救助屏東縣玉荷包荔枝受損案,現金救助每公頃3萬元為標準,惟不少農民已在7月中旬前剪枝,卻未能符合救助資格,潘孟安今天(26)日痛批農委會出爾反爾,應協調縣府等單位彌補農民損失,以減少民怨。

潘孟安指出,今年4月天候異常,他陸續接獲高樹、潮州、枋寮、枋山、春日、來義等地農民陳情,因天氣多變忽冷忽熱,嚴重干擾玉荷包生長,不少花蕊出現乾穌現象,造成結果率低、落果率高的嚴重問題,他多次要求農糧署南區分署、高雄區農改場等單位派員勘災,並召開協調會,儘快辦理專案救助。

令人遺憾的是,農委會等相關單位勘查後,竟將問題歸咎於農民栽種技術不佳,引起潘孟安強烈不滿,為減輕農民損失,潘孟安強力要求農糧署等單位,應全面關切玉荷包生長情形,並依單一作物救助標準,立即啟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機制,農委會於7月中旬同意專案救助屏東縣玉荷包荔枝受損案,現金救助每公頃3萬元為標準。

潘孟安強調,由於縣內玉荷包多已收穫或修剪完竣,農糧署原本同意由鄉鎮公所繕造損失率達20%的玉荷包農民名冊,經縣府審核後再報農委會申請撥款,以減輕農民損失,不料日前卻傳出提前修剪者無法申請救助,引發諸多農民不滿,他要求農委會應儘快協調縣府、公所等單位,針對農民受損部分給予必救助,以免滋生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