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台南文化創意產業 立委陳淑慧提出多像獎勵措施
為推動台南地區的發展,提升台南國際競爭力,立委陳淑慧已擬具提出「台南觀光文化特區發展條例」草案,預計在立法院即將開議的會期中正式提案;該條例規範多項獎勵措施,希望推動台南文化創意產業部分。
陳淑慧在提案中指出,台南為台灣的文化首都,面對五都的競爭,應該發揮台南的優勢,凸顯台南的特色。
因此為推動台南觀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陳淑慧的提案中,明訂主管機關應協助台南地區設置觀光文化創意聚落,也就是整合台南當地歷史文化資源,設置觀光文化專區,以獎勵的方式,吸引文化創意產進駐,讓台南成為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中心。
在獎勵措施方面,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已公佈施行,因此進駐觀光文化專區的廠商,可享有文創法相關優惠措施,例如該法第15條之規定,為鼓勵文化創意事業以優惠之價格提供原創產品或服務;其價差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
此外,陳淑慧所提「台南觀光文化特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為協助台南地區觀光文化產業進行廣告行銷,明訂各公有場域或運輸系統設施,應保留一定比率之廣告空間,以優惠價格,優先提供觀光文化創意產品使用。
第十二條也規定觀光文化專區內之文創產業進口機器、設備及相關營運器具,經認定國內尚未製造者,也得免徵進口稅捐。
第十三條則獎勵企業捐助觀光文化事業,規定提供企業均助觀光文化事業之租稅優惠措施。
陳淑慧表示,台灣過去50餘年西部城市的發展,乃以製造業的生產活動為核心,藉由人口集中,帶動各式服務需求,並因此架構出城市的內涵與樣貌。
而相同的發展模式,導致城市間競相複製成功的樣本,去年五都的升格,更使得西部都會區的競爭,成為一場財政資源的掠奪戰,擴大地方公共建設、提升地方公共服務品質,成為凝聚區域公民意識,爭取公民認同的唯一途徑,並完全主導了地方發展策略。
因此,陳淑慧希望能破除地方發展策略一味擴大公共建設的迷思,從城市的內涵上豐富台南,提升台南的國際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