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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衛環委員會安排「社會救助法」審議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10/10/21

立院衛環委員會安排「社會救助法」審議

召委劉建國:盼積極逐條審查 符合社會期待

2010/10/21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今日(10月21日)安排「社會救助法」併案審查。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劉建國表示,「社會救助法」是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也是本會期的優先法案,企盼朝野達成共識,於今日能夠進行逐條審查,以符合社會期待。

劉建國表示,社會救助法自民國86年10月30日修正公布全文之後,迄今已超過十年,期間雖有幾次小規模修正,但因現今社會環境大幅變動、其餘相關法規亦經多次訂定、修正或者廢止,適時檢討修正本法實為當務之急。而在本週一行政院透過衛環委員會希望將本法列為委員會優先法案前,劉建國已以召委身份於上星期排定本週五進行社會救助法併案審查,對於行政院的積極配合,劉建國表達肯定之意。

劉建國進一步表示,現行社會救助法於篩選救助對象時過於嚴苛、加之各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時步調不一,致使歷年來接受社會救助的人口竟不到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一;相較於鄰近國家南韓、香港的百分之三到五,實為偏低。這表示現行社會救助法在設定家庭人口、工作所得及家庭財產的篩選條件時,往往忽略了今日社會由於親屬關係變動、國民就業困難等現狀,導致許多實質所得低於貧窮線之家庭,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

劉建國指出,由於長期接觸地方,百姓皆對此次修法抱以萬分期待。而身為民意代表、反映社會救助法於適用上的疏漏,更是責無旁貸。劉建國舉例,地方上屢有生活窘迫的老人家欲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卻因必須將出嫁女兒納入家庭人口計算而失去補助資格;也有因與他人共同持有不動產之申請人因該無法處分收益的不動產而喪失低收入戶資格之情事;這些狀況都反映出現行社會救助法未能符合社會期待及不足之處。

劉建國呼籲朝野立委、不分藍綠,共同支持社會救助法的法條修正;企盼今日能在完成大體討論之後,隨即進入逐條審查,用最積極的態度投入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