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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攜手 「社會救助法」初審通過 85萬窮人受惠 召委劉建國:感謝立院同仁積極審查 符合社會期待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03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今日(11月3日)下午完成「社會救助法」初審審查,順利送出衛環委員會。多達26個版本經排定五日議程、充分討論之後,僅有四條未能達成共識、需交付朝野黨團協商。

本次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劉建國表示,本次「社會救助法」修正為20年來幅度最大,不僅是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也是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本次修法主要是增加「中低收入戶」相關規定;且為中央機關提供法源,使其得依實際狀況對於中低收入戶提供其他短期生活扶助。

本次修法之後,關於「貧窮線」將採「每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全國分為七個計算範圍(五都+台灣省15縣市+金門馬祖),且為穩定運作,在新年度計算數額變動未達5%時,則貧窮線不予調整。

而引起爭議的台南都貧窮線,起因於內政部試算後發現台南都竟低於台灣省貧窮線標準,引發台南縣市立委陳亭妃、葉宜津的不滿,認為內政部忽視原台南縣市存在貧富差距的事實;經委員會多次協調後,始針對條文增加修正動議,新增「不得低於台灣省其餘縣市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中位數下限,以解決台南都貧窮線爭議。

此外,針對列入財產計算之人口範圍也重新界定,排除兄弟姊妹,同時也排除其他情形特殊者、未履行扶養義務者,使其不予納入人口計算,這些都能實質上改變過去請領低收入戶補助時所發生的行政紛爭。

劉建國指出,針對長久以來規定以「虛擬薪資」予以核定之部分,多數委員於審查中皆有高度共識,欲以「基本工資」替代之,然而內政部對此堅決不肯讓步,該條文(第五條之一)只好保留至朝野協商時再行處理。

至於眾所關注的「施行日期」,雖然吳揆已於先前當面答應侯彩鳳委員、表示社會救助法將在民國100年的1月1日開始施行,而劉建國針對施行日期所提之修正條文版本、不分朝野也產生高度共識,希望本法修正之後早日施行;然而內政部仍以「前置作業不及」為由,表示必須延至101年方能施行。

劉建國表示,是否能在「民國100年1月1日」施行就看吳揆是否說話算話;劉建國強調,「明年1月1日修正版社會救助法開始施行」一直都是衛環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堅持與理想,希望吳揆不要食言,應於法案修正三讀通過後、協調內政部儘速施行,以符合社會期待。

審查完成之後,朝野立委攜手高呼:「社會救助法通過,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