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召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座談會 邀集行政部門、社福團體共同與會 凝聚修法共識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22
立法委員陳節如邀請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於21日下午一同召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前座談會。會中廣邀與修正法條相關的行政部門與會、逐條進行討論;同時也邀請身障團體代表出席、直接反映現行法規不足之處。
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表示,十分感謝陳節如委員共同發起召開本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前座談會;因為委員會開會時往往無法針對每一條法條都進行充分討論、理解各方訴求,因此修法前能夠同時聽取行政部門與身障團體的意見、並針對修正草案的各條法條逐一討論,相信修法品質更能在兼顧實務與理想的狀況下獲得提升。
昨日的座談會,包括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智障者家長總會秘書長林惠芳、數位有聲書推展協會理事長王建立、磐石視障重建協會理事賴淑蘭、視障按摩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施淑敏、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葉昭伶、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李逸群、內政部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研究員張力山…等社福團體代表也應邀與會共同討論。
經過昨日的逐條討論,已將本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條文各版本皆討論完畢。除了少數條文仍在理想與務實間拉鋸,例如視障圖書館的建立、網路無障礙的定義、定向行動的入法…等,在多數法條皆達成共識。包括身障者使用航空工具無歧視、公眾資訊無障礙的促進、主管機關評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制度的修正、視障者的工作保障、身障者生涯轉銜計畫應訂定辦法、交通部針對各類交通工具訂定詳細規範並施行、身障者社會參與的促進…等,可謂成果豐碩。
召委劉建國表示將在下個星期將「身權法:逐條審查」排入議程,可望在年關之前,繼社會救助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後,再通過一個社會福利法案的修正,為台灣建構更進步的社福環境再向前邁出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