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政府組改,兒少權益保障不能縮水!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01/03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與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3日)上午聯席審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草案。「社會及家庭署」是政府組織改造後新成立的機關,未來將統合規劃執行兒少、婦女、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及家庭支持事務。目前,內政部兒童局是全國最高的兒少福利專責機關,但組改後卻面臨遭裁撤的命運。對此,立委王育敏、趙天麟在會中提出附帶決議,主張行政院應成立「兒童及少年權益促進委員會」,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以跨部會、橫向整合的方式來保障兒少的各項權益與福祉。

王育敏指出,我國是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少子化問題已成國安問題,近年來兒少保護案件更從民國95年的10,094件,攀升至100年的17,667件,平均每30分鐘就有一個孩子受虐,加上近來兒虐致死、殺子自殺案件頻傳,在在顯示兒少福祉與權益的保障有待加強。王育敏強調,孩子是未來的主人翁,也是國家的公共財,政府應該給予兒童少年最高規格的保護和對待。

王育敏表示,兒少事務分散在各個部會,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的相關主管機關,就高達16個。除此之外,兒少問題複雜多元,常涉及跨部會的權責,以網路色情防治為例,販賣色情光碟、網路媒介性交易等問題,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警政署;經濟部工業局則主責遊戲軟體分級;現行網路監督機制-「WIN網路單e窗口」則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轄下單位。由此可見,我國亟需成立行政院層級的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積極整合各部會對各項兒少政策的規劃與執行,並強化部會間的分工合作。

有鑑於此,王育敏、趙天麟在委員會中共同提出附帶決議,並經委員會決議通過,決議內容如下:「為落實跨部會保障兒童及少年之福利與權益,行政院應成立『兒童及少年權益促進委員會』,並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以規劃及處理跨部會兒少政策及事務執行。」

王育敏強調,行政院應依據立法院的決議,儘速成立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為避免政府組改後兒少權益的保障出現「空窗期」,行政院最晚必須在衛生福利部掛牌運作的當天,同步成立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並召開第一次會議。王育敏表示,行政院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成立之後,她將持續監督這個委員會的運作情形,確保政府組改之後,兒少的權益保障不會縮水,許給我們的孩子一個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