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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同意撥款補助社福團體健保補充保費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03/21

今天(21日)上午,行政院公開表示,將同意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全額支付社福團體接受各級政府委託或補助案件所產生之健保補充保險費。一直以來大力促成此事的立委王育敏表示,這項承諾可以讓各承接各級政府補助案件的社福團體鬆一口氣,免除沉重的補充保費負擔。

王育敏指出,自二代健保尚未實施以來,即相當關注此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4條規定,社福團體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及比率計算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惟社福團體募款實屬不易,此2%之健保補充保險費,實已增加其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