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育嬰假 公營銀行禁請調
刊載者:何欣純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18
2012-05-18╱蘋果日報╱第A14版╱政治╱顏振凱
休育嬰假 公營銀行禁請調
【顏振凱╱台北報導】綠委何欣純﹑許智傑昨記者會﹐質疑台銀﹑土銀﹑合庫三大公營行庫規定﹐跨區﹑請調及升遷﹐都須有最近一年的年度考績﹐公營行庫員工「婷婷」因請一年育嬰假﹐該年度沒有考績﹐須再等一年才能請調回台中和家人團聚﹐她批﹐這規定「好像在懲罰請育嬰假的人。」
最高可罰10萬元
婷婷不願透露服務單位﹐她說﹐婚後隻身在台北工作﹐當時因其他因素﹐不符請調條件。她去年生產後﹐就請了一年育嬰假﹐育嬰假結束後﹐她原來不能請調的原因剛好消失﹐但她想請調回台中時才發現﹐三大公營行庫有前述規定﹐害她無法請調﹐須再等一年以上取得年度考績後才能請調。
立委批﹐請育嬰假的員工無法順利請調﹐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委會專委陳慧敏說﹐該個案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如審議屬實﹐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勞委會會主動將此個案交北市勞工局處理。北市勞工局昨說﹐因不知「婷婷」真名﹐無法確定個案﹐無法評論。財政部副組長張銘璋承諾﹐會行文給所屬行庫﹐要求檢討修正員工請調相關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