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本院委員吳宜臻、林佳龍、陳碧涵等26人,有鑑於「客家基本法」第九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應提供國民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務,落實客語無障礙環境。然而,自99年起於公務人員高普考增設「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卻未將客語列為考試科目之一,亦未針對應考資格要求通過客語認證,造成處理相關客家事務的公務人員恐未能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爰此,建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應研議將客語列為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之一,或對於應考資格列入客語認證之要求,以建置客語於公共服務上的無障礙環境,確實有效落實客家基本法之規定。
說明:
一、依照客家基本法第七條規定,為因應客家公務之需求,應於國家考試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因此,自99年起於公務人員高普考增設「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應考科目除國文、英文等共同科目與一般專業科目外,與客家議題相關的專業科目為「客家歷史與文化」、「客家政治與經濟」。其中並未將客語列為考試科目之一,對於應考資格亦無客語認證之要求,造成處理相關客家事務的公務人員恐未能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
二、目前所有的公務人員考試,共同科目都有國文與英文,顯見政府機關將公務人員的語言溝通視為最基本的能力,但卻於辦理客家事務行政類別的部分,獨漏客語能力的要求。此外,日前考選部表示,為提升公務員英語能力,公務人員考試除已全面加考英文,未來預計將視各類科職場需要,提高英文占分比率,或加考專業英文。然而,依據政大英文系教授陳超明2009年的「公務人員英語能力現況調查」指出:約41%的人認為,工作中使用英文的時間只有一成以下,高達近40%的受訪者認為,在工作中不會用到英文,相較於國內有400萬人口使用客語的比例,其考試輕重顯有失衡。
三、 綜上,為落實客語無障礙環境,建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應研議將客語列為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之一,或對於應考資格列入客語認證之要求,以建置客語於公共服務上的無障礙環境,確實有效落實客家基本法之規定。
提案人:吳宜臻、林佳龍、陳碧涵
連署人:吳秉叡、陳其邁、邱文彥、魏明谷、蔡其昌、尤美女、邱志偉、吳育仁、姚文智、許智傑、林正二、李桐豪、林岱樺、呂玉玲、鄭天財、盧秀燕、江啟臣、紀國棟、段宜康、蘇清泉、蔡煌瑯、廖正井、廖國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