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背離十六字箴言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12/04/05
堅持肉品瘦肉精零檢出
針對今(4/5)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有關院版增列「有條件開放乙型受體素標準」,對此,李昆澤委員嚴厲表示修正草案版本與行政院日前所提有條件開放的十六字箴言「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政策方向悖離,堅持「肉品瘦肉精零檢出」的主張。
依據行政院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在第十一條增列第四項「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其他相關產製品,除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安全容許標準無害人體健康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立委李昆澤強調,院版草案與行政院日前所提有條件開放的十六字箴言「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政策方向悖離,且沒有明顯的牛豬分離與內臟排除,證明行政院根本是在呼攏國人。
李昆澤強調,我國現行規定乙型受體素標準不得檢出,而繼進口美牛驗出殘留瘦肉精,連國內豬肉也陸續出問題,現更有有桃園縣抽檢出萊克多巴胺高達27.5 ppb的牛肉,一旦訂定容許標準,勢必抽驗檢出量甚至達100-200ppb,難保其他家禽、家畜養殖戶不會誤用,造成管理不易,再由後端投入更多檢驗人力、物力及高額經費,將由全民買單。
因此,李昆澤委員表示,拒絕瘦肉精,堅持零檢出,保障國民吃的安全,同時要求新增條文第四項全數刪除。並於修法未完成通過前,政府需持續全面抽驗,為國民吃的安全把關,絕不可棄守國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