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市應合作 共建亞洲新灣區
[新聞稿]2012.4.18
立法委員李昆澤今天(18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臺灣港務公司創業預算時,針對高雄港定位,以及高雄港市合作共建亞洲新灣區之議題,向交通部與臺灣港務公司提出質詢。鑒於高雄的發展和高雄港息息相關,而港務局公司化後,應可與高雄市政府協力建設「高雄港國際港埠旅運專區」、「水岸輕軌捷運」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等重大建設,共建亞洲新灣區。
根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二條關於該公司業務範圍之規定,除商港業務與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外,觀光遊憩之開發與經營或投資國內外相關事業亦屬港務公司之業務。而高雄港的發展和高雄市密切相關,高雄臨港輕軌是高雄經貿發展的一環,串聯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台鐵高雄機場開發、駁二特區、流行音樂中心、世貿會展中心以及高雄旅運大樓等各項重大建設,帶動沿線地區發展與開發。交通部與國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協助高雄輕軌捷運的建設,亦可帶動高雄港發展。
又高雄擁有國際機場、高鐵、捷運等便捷交通設施,可作為郵輪旅客轉運或國內觀光。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城市美學建設與行銷,大幅提高城市能見度。而目前高雄港接待旅客的地方是臨時鐵皮屋、出入境證照查驗設施不足、行旅需人力搬運、動線規畫不佳。李昆澤委員除了要求臺灣港務公司應該加快高雄旅運中心的進度外,更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與港務公司應積極爭取各國郵輪公司在高雄設立分公司,並規劃與郵輪相關之套裝旅遊行程,加強行銷與提升高雄能見度。
此外,李昆澤委員也提出交通部所屬之港務公司、機場公司,其和民間企業相同,均在民間舉才,招募員工之成本性質上屬於公司人事成本的一環,不應再向應徵者或甄試者負擔收取考試報名費,據此要求交通部所屬之國營港務公司或國營機場公司之職員甄試不應向考生收取報名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