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昆澤前(5/16)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目前台灣3萬多名建教合作生被建教合作機構剝削,建教生遭遇到薪資過低、工作時間太長、被預扣生活津貼以及浪費時間幫企業主工作等被當廉價、賤價的勞工對待。李昆澤表示,政府對所有的學生都該視為我們國家的重要資產,不管建教生人數多少,政府都應該盡全部的力量保障他們的權益。政府應該明訂建教生的生活津貼最低標準、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以及建教合作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預扣生活津貼等相關規定,真正保障建教生,讓他們能夠真正在過程中受益成長。
李昆澤說到,自己過去就是在夜間部補校上課,非常能夠體會這些建教生的狀況。這些建教生,在讀書之餘,透過建教合作,希望在讀書中也能夠學習一技之長,更能夠賺取生活津貼自己自足。但是這些就好像自己孩子一樣的建教生,遭受到這麼嚴重的剝削,有學生從早到晚工作1周,薪資只有3百多元,有學生2個月沒休假,業績差還會被罰伏地挺身。
李昆澤表示2011年,教育部與勞委會抽查50家招收建教生的事業單位,竟然有30家違法,違規率高達60%,建教合作機構根本是在剝削建教生,把建教生當廉價勞工使用,建教生的尊嚴跟權益都沒有被照顧到。李昆澤建議教育部長上網搜索建教生一下,幾乎都是負面新聞。
李昆澤針對建教所遭遇的不公平狀況,詢問教育部長是否願意去普查,了解建教生的狀況。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我願意去全面的了解。」
李昆澤提到建教生被建教合作當做廉價勞工來對待的狀況,也時常有建教合作機構任意苛刻生活津貼的狀況出現,教育部長表示未來不能夠再有這樣的狀況,建教生的生活津貼不能夠隨意的苛刻。
最後,李昆澤再次強調,這3萬多名建教生就像是我們的孩子,他們應該受到本來應有的照顧。要訂定專法保護建教生,建立建教生申訴溝通的管道、訂定最低的生活津貼標準、建教合作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預扣生活津貼、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等相關保障建教生的規定,完善整個建教合作體系,不要讓建教合作變成這些建教生的負面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