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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華隆案解套 立委提修法 優先清償勞工債權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12/08/29

2012-08-29╱中國時報╱第A10版╱綜合新聞╱陳文信

替華隆案解套 立委提修法 優先清償勞工債權

華隆工會罷工近三個月,本周勞資雙方的「機具保衛戰」更使抗爭行動升溫。眼看衝突一觸即發,綠營立委將提案修法,將資方積欠勞工的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列為債權的最高順位;公司若歇業、倒閉、欠債或破產,其名下廠房或設備等資產,應優先用於保障勞工權益的項目,盼能替華隆風波解套。

華隆積欠三七二名員工共二.六億元資遣費和退休金,員工六月起罷工抗爭,廠房內的機具遭法拍後,勞方將其視為和資方談判的最後籌碼,日前誓死阻擋機具運出,與警方引爆衝突。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昨天表示,他將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廿八條,明訂雇主因歇業、清算或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之債權」優先於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之權利;也就是說,勞工的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為債權的最高順位。

依現行《勞基法》,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員工六個月內的工資,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利。但李昆澤指出,實務上工資債權無法落實,因為依照其他相關法令,還有賦稅、不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及動產抵押權等債權的順位,都優先於工資債權。

李昆澤表示,他因此將提案修法,明訂勞工的債權為第一順位,如此不僅保障勞工權益,還能減少企業倒閉對政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財務衝擊。

另外,台聯立委林世嘉也表示,華隆案延燒這麼久,公權力卻好像憑空蒸發,「難道政府沒有任何武器能捍衛勞工的權益嗎?」她強調,若想要替華隆案找解套方案,政府就算「沒法」也要「找法」,而她也有意要透過修法,從制度上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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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林世英

確保勞工薪資債權 綠委倡修法

〔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昨天說,鑑於華隆勞資糾紛案,員工領不到積欠薪水,將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障工資債權。

李昆澤昨天下午表示,現行勞基法雖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積欠的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權,但實務上工資債權不是最優先順位,依相關法令規定,賦稅、不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及動產抵押權等債權順位都優先於工資債權。

他說,很多勞資糾紛案例都可看到,老闆宣告倒閉後,銀行查封工廠財產,勞工趕快去搬一些設備希望保障生計,但這些都有觸法的可能。即便公司變賣廠房設備或被銀行拍賣,勞工還是拿不到血汗錢。

李昆澤表示,將提案修法,明訂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的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債權,優先於一切稅捐、抵押權及質權等擔保物權和一切債權受清償的權利,讓勞工薪資債權成為第一順位,才能真正保障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