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李昆澤建議先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11

中油一年上繳中央營業稅341億元、繳給高雄稅捐只有6億元

李昆澤建議先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立法委員李昆澤今(11日)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五都改制後,各直轄市組織、功能與業務調整相關之人事、社福等各項支出變動狀況及獲配財源情形,以及預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後獲配財源情形」專題報告提出質詢,李昆澤直接點出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之不合理,他舉中油為例,中油公司一年上繳的營業稅是431億,但繳給高雄的各項稅捐只有6億,但高雄人卻要承擔中油的高污染與工安危險。另外,他還以「縣市合併,變成懲罰高雄」,反映縣市合併以後,高雄市所得到的補助款「只有少、沒有多」,而且一年比一年少。

李昆澤指出,依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計算基準,其中營業額比重佔50%,人口與面積,各佔20%,財政努力佔10%。許多高污染的國公營事業設廠在高雄,公司登記卻在台北市,導致台北市在計算統籌分配稅款時佔盡便宜。

他舉中油公司為例,高雄市一年的營業額約4兆元,可是中油一年的營業額約有9,900億將近1兆元,佔了整個高雄市營業額的4分之1,但這些營業額卻都算在台北市帳上。以101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含營業稅調降補助款),台北市獲配340.87億元,高雄市僅獲配233.51億元,相差達107億元,對高雄極為不利。

李昆澤進一步指出,100年度中油公司一年上繳中央的營業稅是431億,但繳給高雄市政府的各項稅捐,包括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牌照稅等,合計只有6億,但高雄人卻要承擔中油的高污染與工安危險。凸顯現行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之不公平與不合理。

李昆澤具體建議財政部,在財政收支劃分法還未修法前,先完成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建議分配指標及權數改為營業額30%、人口30%、土地面積30%及財政能力10%,則高雄市將可多獲配約23億元,而台北市將減少約82億元,其他3都及桃園縣準直轄市均可再增加約59億元。

另外,李昆澤舉出三個例子,點出縣市合併後中央政府對待高雄亟不公平的地方,第一、中央補助短少,以縣市合併的第一年(100年度)為基準比較起來,101年少了127億,102年更少了166億,兩年加起來,一共造成293億以上的短差。第二、三年來的健保補助,台北拿到173億多,高雄卻只有22億多,台北比高雄多150億,是高雄的7.7倍。第三、治水預算短差293億,中央把高雄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用地補助,從70%降到60%,原本治水總計畫要給高雄的384億元經費,到目前中央核定的預算卻只有91億元,還有293億不知還在那裡?

李昆澤表示,有關五都財政,馬總統曾經承諾,在合併之後「只會多、不會少」。然而在正式合併以後,我們看到的是「只有少、沒有多」,而且一年比一年少。可以說,縣市合併,變成懲罰高雄。

他最後強調,中央必須正視這個不公平的問題,還給高雄人民一個財稅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