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宮」二船舶 高雄港務公司允諾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13
「海上皇宮」二船舶 高雄港務公司允諾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立法委員李昆澤昨(12日)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預算,針對海上皇宮公司經營之「海上皇宮」和「海上御廚」二艘船舶,自民國九十年經營不善後,迄今一直停泊在高雄港灣區,嚴重影響港灣航行安全與港灣景觀,立委李昆澤提案要求高雄港務公司將前述兩艘船舶移至港外錨泊,港務公司董事長蕭丁訓表示,同意在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李昆澤表示,海上皇宮公司以「海上皇宮」和「海上御廚」二艘船舶,自民國八十八年起承租高雄港12號碼頭、倉庫,經營海上餐廳。但於民國九十年因經營狀況欠佳,當時高雄港務局與其終止租賃契約關係,兩造官司纏訟迄今,自此該兩艘船舶就一直停泊在高雄港灣區,任其殘破毀損,不僅影響高雄港灣區航行安全,也嚴重破壞灣區景觀影響觀光發展。
李昆澤進一步指出,搭觀光船遊港已成為遊客到高雄必玩行程,但是高雄港灣美景,卻停泊兩艘船身殘破的船舶,很煞風景,影響遊客對高雄港灣的好印象。他對於港務公司以及前身高雄港務局,從民國九十年迄今已超過十年的時間,連兩艘廢船都處理不好,對於有關單位怠於職守,未積極處理,表示很不滿意。
因此,立委李昆澤在審查台灣港務公司預算時提決議案,要求在三個月內將上述兩艘船舶從第三船渠移至港外錨泊,以回復高雄港灣區景觀。
台灣港務公司董事蕭丁訓表示,本案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正準備執行第三次拍賣作業,依法不能自行逕行移至港外,且目前船身殘破移至港外恐會發生下沉,但是港務公司同意在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對此,李昆澤表示,希望港務公司可以提出積極作法,而不要只是消極被動等待司法程序,如果第三次拍賣還是流拍的話,要求高雄港務公司應該予以承受該兩艘船之債權,徹底解決問題,不要讓這兩艘船成為高雄港之惡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