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要求老舊電梯增安檢次數 李鴻源表支持
針對日前高雄發生電梯爆衝導致一對母子喪命的不幸事件,立委李昆澤今天(1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要求內政部應強化老舊電梯和機械停車位的安全檢查標準並加強列管,另主張比照汽車驗車規定,提出使用年限5~15年的電梯應每年安檢2次、15年以上者應每年安檢3次,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支持對使用較久的電梯、機械停車位增加檢驗次數,會請營建署訂出相關辦法。
李昆澤表示,目前國內共有13萬2,081台電梯,而高雄市就有1萬7,865台電梯,除了高雄日前發生的不幸事件,前天(15日)淡水漁人碼頭情人塔故障導致9人受困9小時,之前雲林也發生電梯故障導致民眾受困。統計近6年來,至少有7人因為電梯事故死亡,多人因此受傷、受困,顯見國內電梯安全問題需要立即進行檢討。
他指出,電梯會隨著使用的年限、頻繁度增加,導致電梯零件損壞,造成意外事件發生,日前發生在高雄肇事的電梯,就使用了將近15年,而依據行政院發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昇降機設備(電梯)耐用年限為15年。
依據「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電梯每月維護保養一次、每年安全檢查一次。李昆澤強調目前的規定,顯然是有漏洞,也是不足的,因為電梯的耐用年限是15年,表示10~15年的電梯已經是高風險的電梯,而15年以上的電梯更是高危險的電梯,如果仍是維持每月保養一次、每年安檢一次,對於老舊電梯而言,安全風險係數是偏高的。
因此,李昆澤要求內政部列管全國的老舊電梯,並且增加老舊電梯的安全檢查次數,建議比照汽車驗車的規定,針對使用5~15年,接近耐用年限的電梯每年安全檢查2次,而使用逾15年,超過耐用年限的電梯每年安全檢查3次,透過加強安全檢查,來保障電梯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支持對使用較久的電梯增加檢驗次數的提議,並責成營建署研擬相關辦法,同時,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表示,將請各地方政府統整各地縣市電梯的使用年限加強管理。
最後,李昆澤委員強調,保障電梯使用者安全政府責無旁貸,內政部做為中央監督管理機關,必須列管所有電梯使用的年限狀況,並且落實依使用年限分級安全檢查次數,同時機械式停車位也應比照辦理,才能夠使民眾安全無虞的使用電梯、放心的將車子停放在機械停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