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司機勇救乘客非「冒險犯難」? 李昆澤批官僚二度殺人!
[2012.12.18新聞稿]
立法委員李昆澤今(18)日就台鐵司機蔡崇輝先生殉職一事向交通部次長兼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范植谷提出質詢。針對蔡姓司機家屬不服銓敘部撫恤金認定的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要求台鐵應站在照顧遺族及彰顯員工無私犧牲精神的立場,全力協助家屬進行後續救濟程序並且負擔訴訟律師費用。
去(2012)年1月17日上午8時42分,台鐵局彰化機務段員級機車長蔡崇輝值乘太魯閣號278車次行經埔心至楊梅站間幸福水泥交流道時,不幸撞上闖越平交道的砂石聯結車,列車八節車廂全部脫軌,蔡姓司機為了將傷亡降到最低,一路鳴笛警告,手並緊握煞車桿不放,因而當場殉職。
李昆澤表示,因為蔡崇輝司機捨身大愛的精神,才能將整起事故的傷害降到最低,車上乘客也因此得以全部保全性命。這種無私的精神當然值得國家以最高標準來撫卹。不過,銓敘部卻認定蔡姓司機的行為僅符合公務人員撫卹法第5條「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之要件,而非「冒險犯難」,根據規定,家屬只能獲得加發25%的撫恤金,而非「冒險犯難」的50%。
李昆澤指出,家屬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又遭到敗訴,家屬痛批官僚侮辱人,他認為銓敘部與法院的認定簡直使得蔡崇輝司機被殺了第二次,第一次是意外事故的發生,第二次是政府官僚的冷血無情。
李昆澤進一步指出,台鐵每年編列800多萬元的法律訴訟費用,竟然在蔡姓司機家屬打行政訴訟、爭取公道之際,台鐵局竟然稱無法提供律師費協助,這筆預算反而是用在替貪汙、喝花酒的不肖員工打官司,認為台鐵局的做法簡直荒謬極了。
最後,李昆澤強調,蔡崇輝司機捨身救人的壯舉,不但讓當時車上數百名乘客得以倖存,事實上,也替台鐵局省下龐大的賠償開銷,於情於理於法,台鐵局都應該協助家屬爭取最高額的撫卹,李昆澤特別要求台鐵局全力協助家屬打行政訴訟並全額補助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