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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 老舊社區 由政府發動都更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02

2012-05-02╱聯合晚報╱第A10版╱焦點╱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都更修法 老舊社區 由政府發動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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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李鴻源、營建署長葉世文報告都市更新政策,李鴻源與葉世文答詢時表示,內政部版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條文,一定會在5月底前出爐,目前研擬的修法方向,重視文件送達等行政程序,將回歸行政程序法規範,此外,新版本也針對需要都更卻乏人問津的老舊社區,設計由政府發動都更的機制,針對不同情況的都更同意門檻,將分類分級。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都更爭議的重點不在提高都更同意比例,確保公共利益應該透過嚴謹的行政程序,至於強制拆除,若交由法院執行,是行政怠惰。葉世文回應,內政部提出的修法,包括聽證、文件送達等,一定要按照行政程序;李鴻源則回答,若主要的工作是行政工作,行政就要扛起責任。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問到,未來由政府主導的都更門檻是否放低?李鴻源說,未來都更條例將納入政府發動機制,政府對於類似日前金生大火的老舊社區華陰街的案子,會主動積極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