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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赴北檢控告江宜樺違反公投法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03

針對國民黨上週五在立法院院會強行通過核四公投案,立法委員李俊俋、陳其邁、蔡其昌及鄭麗君等黨籍立委一同赴北檢控告江宜樺,違反公投法第13條「除依本法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

李俊俋表示,當初國民黨堅持設立所謂的禁止諮詢性公投條款,美其名是為了限制行政機關干涉人民直接民權的行使,實則因當時民進黨執政,為民進黨政府設立的阻礙條款,如今換國民黨執政,反而知法玩法,操控公投、玩弄人民。

李俊俋指出,今年2月25日江宜樺在府院黨高層開完會後,隨即在國民黨黨中央召開的行政立法研討會公開宣布核四公投構想,並訂出8月舉行公投的時程表,相關細節由國民黨立院黨團負責,可見整個過程完全是由行政院主導,並交由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執行,除濫用行政資源達成公投續建核四的政治目的,更已構成公民投票法第13條之違法要件。

李俊俋說,今年3月就已向監察院舉發江宜樺違反公投法,但至今仍無消無息;在國會質詢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時,甚至自行認定這不是由行政院發動,根本是球員兼裁判、睜眼說瞎話。

李俊俋指出,江宜樺多次公開表示核四公投案是他所提出,各項證據都顯示,核四公投是行政院發動,並「委託」立法院國民黨團辦理,行政院長公然違法,民進黨當然要控告,否則民主憲政與法治精神將蕩然無存。(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