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投票權修憲 民進黨內先做」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4/05/16
立法委員李俊俋國會辦公室
新 聞 稿
「18歲投票權修憲 民進黨內先做」
立法委員李俊俋、陳其邁、葉宜津、管碧玲及蕭美琴今(16)日上午在立法院民進黨團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提出將修改民進黨章、將入黨年齡降為16歲,經過二年後就可以參加黨職選舉或被選舉,亦即讓18歲的民進黨黨員就可以擁有完整的政治權利,藉以拋磚引玉,希望各界支持將憲法公民權下修至18歲。
立法委員李俊俋指出,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年滿20歲依法有選舉權」,民進黨黨章第三條規定,「凡年滿十八歲,認同本黨綱領,志願服膺本黨黨章之規定,得申請為本黨黨員。」,兩者相較,可看出民進黨向來走在民主政治的時代尖端。他表示,民進黨黨中央的憲改小組於今日上午的座談會中,也提到有關18歲公民投票權問題,參政年輕化現已是全球化趨勢,將會提案建請黨中央儘速修改黨章相關規定,入黨年齡下修為16歲,使其18歲就能享有選舉權,參與民進黨各項決策。
李俊俋表示,根據調查顯示目前憲法所定的選舉權年齡為18歲,已高於世界許多國家,以德國及奧地利為例,16歲就可入政黨,18歲就有投票權,他希望藉由民進黨修改黨章帶頭做起,藉此拋磚引玉,促成未來修憲,讓更多年輕人參與民進黨以及台灣的選舉。
李俊俋說,為了讓更多的年輕人意見得到重視,使其能早點參與國家事務,將朝下修憲法選舉年齡的目標努力,並且也已連署相關提案,希望國民黨也能順應世界潮流並跟進共同促進修憲,回應年輕人的訴求,做個年輕的政黨。(2014.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