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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習會密室交流 「主席」、「市長」分不清? 刊載者:李俊俋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27

立法委員李俊俋國會辦公室

新 聞 稿

朱習會密室交流 「主席」、「市長」分不清?

立法委員李俊俋,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陸委會、移民署公開說明,朱立倫究竟以何種身分前往中國,由誰提出申請?請朱立倫不要「以市長身分赴陸,用主席之姿交流」,破壞國家法制,架空陸委會職權,把兩岸關係政黨化,不要口說兩岸關係不是國共關係,但卻大搞國共關係。

李俊俋表示,朱立倫說兩岸關係不是國共關係,但這次的朱立倫毫不避諱承認將前往中國參加「國共論壇」,甚至與中國同時公布朱習會的時間、地點,也已經有媒體報導,朱習會將會觸及亞投行、九二共識等政治議題;另外,朱立倫也曾公開表示,「國民黨主席參與國共論壇,已行之多年,沒有什麼特別好覺得意外的」。直接把兩岸關係當成是國共關係在操作。

李俊俋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第9條規定,直轄市市長赴大陸必須提出申請,還必須經過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聯審許可,才能前往。依據「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提出申請,辦法第6條規定,直轄市長赴陸必須符合:「一、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二、其在臺灣地區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進入大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死亡未滿一年,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之情事,或確有探視之必要;三、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四、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其中一項才能提出「申請」進入大陸地區;請問新北市政府是依據哪一款規定提出申請?活動內容與目的是否相符?朱立倫此行以朱主席身分參加「國共論壇」,據了解是由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若是新北市政府以朱市長提出申請,結果卻是以朱主席身分參加國共論壇,就與規定不符,主管機關應予駁回!

李俊俋當場詢問在場的移民署官員,移民署坦承,朱立倫與俞正聲、習近平的會面行程未列在新北市政府所提出申請表中,讓李俊俋痛批,簡直是掛羊頭、賣狗肉,讓國家依法設置的審查制度蕩然無存!

李俊俋批評,新北市政府申請朱市長赴大陸,結果朱市長卻以朱主席之姿參加國共論壇,朱立倫一再表示會依規定提出申請,是自打嘴巴,也自證國民黨就是把兩岸關係當作國共關係。陸委會、移民署身為主管機關,應該依法行政,不予許可。(10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