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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修法解決國華人壽2000億資金缺口 刊載者:李桐豪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15

台灣金控合併國華人壽今年2月宣告破局,最大原因在於國華人壽估算資金缺口只有近700億(截至101年12月),然而未計算保單利差損的資金缺口約1300億,總計資金缺口2000億。目前由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收管的國華人壽,如果保險安定基金101年自可用資金餘額135億取100億,加上每年提撥收入18億,以及金管會支應保險業退場的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每年76億來挹注,國華人壽約2,000億資金缺口需要51年才還得清。

針對國華人壽一案,李桐豪委員主張二種解決方法,一是國華人壽國有化,由國家來保障高達120萬保戶的權益。二是修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第11條第7項,規定中央存保公司每年收入保費收入80億元和每年提存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220億元中提取50億來挹注國華人壽,就可以將國華人壽的還款年數降為19年,如果每年提撥100億專款,則可降低為13年還清。

中中央存保公司自100年1月起必須專款提撥銀行業營業稅稅款為一般金融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即每年中央存保公司保額內存款的2%專款提撥為該準備金,預計12年就可彌平目前500億缺口,並可達到長期目標3,200億準備金。李桐豪委員主張,針對國華人壽51年如此冗長的償款年限,透過中央存保公司每年固定提撥該準備金挹注國華人壽,即可降低償款年數。

目前待接管的人壽,還包含幸福人壽負165億元、國寶人壽負146億元、朝陽人壽負75億等,均未計算利差損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