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推動的公民投票不能解決核安問題!公民投票法的修法協商也不能充滿政治計算!親民黨黨團將於本週五(3/8日)院會,正式將親民黨黨團版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提交院會逕付二讀與相關議案併案協商。親民黨黨團希望朝野各黨團嚴肅面對公民投票的議題、正視民意的表達,而非將公民投票視為一種政爭工具,充滿政黨之間的利益計算。
根據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清楚地表示,核四公投已經勢在必行,最快將於今年八月舉辦,最慢則可能延到年底舉辦。然而,本週二(3/5日)的公投法黨團協商,行政院相關業務一級主管,竟不約而同地全部請假、不克參與協商,而進行中的公民投票法協商版本中,更是充滿領土變更、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等與此次公投無關的條文,顯然朝野兩大黨都希望想利用時間的壓力,逼迫對方同意對自己最有利的條文。然而,這樣的結果勢必將會導致對立僵局、全民皆輸的局面。
親民黨黨團很清楚的看出現在公投法的協商版本充滿權謀算計。因此,親民黨希望朝野政黨從今天起捐棄成見,以親民黨黨團的公投法版本作為朝野協商的討論基礎。因為,親民黨黨團版本修正條文最少、爭議性也最低,只單單處理此次公投兩個核心的概念,同時也是整部公投法最亟須修正的兩個核心問題。親民黨黨團主張:一、國會多數黨應該在國會決定重大政策方向,在國會擁有一定席次的少數黨,得因為對重大意見與執政黨抱持不同意見,發動公民投票,以補代議政治之不足,且不會破壞責任政治的原則(公投法第十六條)。二、重大議題公民投票的通過門檻,應與憲政議題、罷免總統等複決投票所有差異。否則,無法彰顯憲政議題的絕對高度性(公投法第三十條)。親民黨黨團無法認同稀哩呼嚕的胡亂修法,把此次無關的領土變更、廢除公審會、降低人民提案門檻納入修法內容,因為爭議性如此大的條文,顯然不可能達成協商共識,最後犧牲了全民的利益。
因此,親民黨黨團呼籲:
一、朝野捐棄成見,以親民黨黨團公投法為協商基礎。
二、立法院兩段式修改公投法,第一階段先將兩個核心問題修正,待此次公
投結束後,朝野政黨再回頭討論公投法其他議題修法,讓公投法成為可
長可久的良法。
三、政治性語言、政治性動員都應該停止。親民黨認為公投無法解決核安問
題,但如果一定要用公投解決核四爭議,親民黨也建議國民黨儘速撤回
公投提案,改由朝野四黨團共同提案、共同協商出四黨團都能接受的公
投題目,方能有效解決核四公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