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瘦美牛拉不動FTA –荒謬的行政院版食管法
食管法行政院版本「牛豬、內外都不分」,使馬英九的16字箴言不攻破功,而24日美國農業部證實狂牛再起,衛生署除了反應遲緩,卻還做出暫時不禁止美牛進口的荒謬決定,如此肆無忌憚玩弄台灣人民,一味地以FTA作為美牛進口的擋箭牌。有鑑於馬政府選後之作為亂象百出,許忠信委員針對美牛議題,以國際經貿法角度戳破馬英九政府謊言,又狂又瘦的美牛根本拉不動FTA。
牛豬不分、內外也不分
從食管法政院版條文-「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隨、絞肉、內臟等…。」明顯看出不僅牛豬不分,雞鴨不分,甚至連內外都不分!光是『國內外之肉品』就讓馬英九的謊言通通破功,『國內外之肉品』,即包含產自國外及國內的牛、豬、羊、雞、鴨等任何肉品,而連腦、內臟等也在開放名單之列,說好的牛豬分離跟排除內臟呢?在政院版中通通不見了;如今,低價美牛將長驅直入,國內肉品業者可能為了降低成本保持國際競爭力,也陷入不得不使用瘦肉精的窘境,讓台灣畜牧農業萬劫不復。
強制標示行不通
身為WTO會員國的台灣必須承擔遵守WTO所規範的權利與義務,甚至於爭端解決的判例。2001年韓國政府立法要求國內賣場中,必須將美國進口牛肉與韓國本土牛肉標示分開販賣,以供消費者辨識,美國政府隨即到WTO提交爭端解決,判決結果韓國政府的分隔販賣措施被認定為歧視美國進口牛肉,違反國民待遇原則而敗訴。強制標示亦違反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此協定禁止參與國設定技術性障礙導致他國進口產品處於競爭劣勢,強制標示即屬於技術性貿易障礙的一種,若採強制標誌可能會引起非關稅障礙的貿易爭端及訴訟。另外,基於WTO最惠國待遇原則,一旦開放含瘦肉精牛肉進口,台灣必須對其他會員國一視同仁,不能只偏惠美國,加拿大也已經嗆聲要一併適用。
FTA拉不動
24日美國農業部證實狂牛症疫情再起,荒謬的是,衛生署不但比日韓反應來的慢,還決定暫不禁止美牛進口,馬政府到底有沒有在為台灣人民的食品衛生安全把關?瘦肉精與狂牛症問題未解決,馬政府卻想藉著全面開放美牛進口來換取FTA,甚至是將FTA塑造成經濟發展萬靈丹,然美國以此為籌碼強逼台灣開放殘存瘦肉精美牛,AIT處長司徒文說開放美牛進口就可以開始談。但是 TIFA 只是一個空泛的談話機制,沒有任何實質約束力,爭取到的只是一個「重啟」談判不切實際的利益。美國故意把一串串的胡蘿蔔吊在我們眼前,誘使我們先讓牛肉過關。但是美牛過關,誰能保證FTA談判就能立刻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