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承攬台電龍門(核四)計畫興建工程,並將部份工程轉包給民營企業─城州,然城州如期完成工作後,台船(96年簽約時仍為國營)與台電之間就工程款項有所爭執,因而延誤給付給台船下游包商城州。台船拖欠城州款項高達9,513萬餘元,一間民營公司怎堪得起這鉅額的款項拖欠?導致城州即將因資金周轉不靈,瀕臨倒閉。立法委員許忠信、陳歐珀與新北市議員李坤城於今(24)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城州打抱不平,認為國營事業更應該體恤人民,該付的錢就要付,遇有疑義就要積極處理,不應拖欠工程款項,使得下游包商無辜受害。
台船承攬台電核四龍門計畫第一、二號機器輪發電機暨輔助設備安裝工程,後將此工程轉包給民營公司─城州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城州公司於100年8月31日完成該項工程,並向台船請求工程款項,然台電與台船間卻因款項究竟是4億還是6億談不攏,拒而支付工程款,因此拖累城州。總金額95,136,162元的款項,從完工至今1年餘毫無動靜,城州因此資金周轉遇到極大困難,需要支付給供應商的款項也付不出來,嚴重打擊城州商譽與公司經營,就快要撐不住瀕臨倒閉!
根據台電的說法,台船與台電之間的爭執,曾於98年3月間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前後經過5次的會議,台船於99年1月8日將全案撤回。台船則表示,與台電進行調解時,雙方要求的工程金額落差過大,台電僅願意支付工程費4億給台船,台船則認為應該是6億餘元,以致協商無法達成。公共工程委員會曾協調請台船先領4億元之支付發給下游廠商,但台船拒絕。
李坤城議員指出,台船撤回調解後,便將此事拋諸腦後,不再積極處理,以與城州的合約並未載明付款期限,合約內也沒有催款條文為由,拖延城州的請款要求。城州索償無門,目前也著手準備向法院對台船提出告訴,但令人擔心的是,在法院判決確定之前,恐怕城州早因款項無法收回而就關門倒閉。
許忠信委員表示,國營事業與民間企業合作,更應該體恤人民,該付的錢就要付,遇有疑義就要積極處理,而不是放著不管。陳歐珀委員也指出,國營事業最近負面消息頻傳,形象已經不太好了,不應該再有“老大心態”、“與民爭利”這樣的陋習,而是要讓人民對國營事業有信賴、有信心。
工程名稱:核四第一、二號機器輪發電機輔助設備安裝工作
合約金額:3,400萬元
簽約日期:96年7月12日(台船97年12月18日轉民營)
一號機竣工日期:100年8月31日
履約爭議調解案號:調0980155
第1次調解會:98年5月21日上午11點00分
第2次調解會:98年7月30日上午9點00分
第3次調解會:98年9月18日上午15點00分
第4次調解會:98年10月30日上午13點00分
第5次調解會:98年12月25日上午15點00分
台船撤回調解:99年1月8日
出席人員:
台船公司主辦工程師 蕭永中先生
台船公司法務 劉繼上先生
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長 黃樹培先生
城州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負責人 莊水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