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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不把關食品安全 我把關預算!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3/11/06

大統、味全、福懋,下一個輪到誰?油品問題連環爆,農漁牧產品就真的就讓人吃得安心嗎?食品安全問題是當下最受關注的議題,當大家都將火力集中在油品問題時,包裝米用廉價米混充、有機農產品標示不實、農藥殘留,以及違法屠宰等問題,早已成為食安的未爆彈,就等著被引爆!另外,韓國媒體所報導的台灣鯛事件,也凸顯出我國對於魚塭管制的許多漏洞而給人有抹黑的空間。立委許忠信於今(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從魚塭管理漏洞、市售包裝米的疏於檢查、蔬果農藥嚴重殘留,到農產品假有機真無機等等問題叢生,農委會每年支出國家大筆預算,卻未能替國人於食品安全上嚴格把關,實在有愧於人民的委託!

水產動物用藥查緝漏洞 讓南韓節目有機會抹黑我漁產

台灣四面環海,政府更是以海洋立國為口號,但是主管機關對於水產動物養殖的監管卻未見用心,無論是海宴標章查驗上的怠惰,或是魚塭養殖用藥抽驗的管理漏洞,都顯示出主管機關在監督上存在著許多需要檢討的缺失。

首先,農委會漁業署在「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下,推動水產精品海宴標章計畫,農委會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打造精緻水產提高水產之附加價值,雖是出於良好的立意,但是農委會對於海宴標章核發後,從計畫開始的99年到101年間,抽查案件數量居然掛零,對照當下GMP標章在食品安全問題下的醜態百出,海宴標章會不會步上GMP標章的後塵,成為民眾食品安全的未爆彈,農委會應該要有所警覺。

再來,這幾天韓國媒體對於我國台灣鯛養殖不友善的新聞報導鬧得沸沸揚揚,而魚塭養殖一直是我國漁業的重要核心,但是從農委會漁業署的「中華民國台閩地區漁業統計年報」中可以看到,我國未經登記列管的魚塭面積高達44.30%,農委會漁業署對水產動物用藥的抽樣檢驗勢必無法全面執行,形成管制上的巨大漏洞。

許忠信說,為了避免類似台灣鯛抹黑事件的再次被找到藉口,漁業署應該盡快加強對於魚塭養殖的登記管理,並落實對於水產動物的用藥檢驗,確保台灣水產動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疏於查驗市售包裝米

農糧署在102年八月在超市與量販店對於包裝米進行抽驗,不良廠商用廉價米混充台灣米的比例高達18.90%,其中還不乏市占率前幾名的廠商。對照現今新聞焦點的油品標示問題,市面上包裝米用外國廉價米混充台灣米的問題,如果農糧署再不正視恐怕將是另一顆未爆彈!對於包裝米不實混充的處罰,現行法以糧食管理法第18條[1]第二項為依據,最高的處罰是對廠商處以最高20萬元的罰鍰,雖然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希望將罰緩額度上限提高300萬元,但是其終究只是草案,等到通過公布能夠適用,不知已經是何時,而且相較於廠商的不法利潤,300萬元也只是九牛一毛。

許忠信說,為了保障民眾可以吃到名實相符的包裝米,農糧署有責任加強對於市售包裝米的查驗,除了對於先前包裝不實的廠商必須做到後續追蹤外,更應該對於包裝米源頭的分裝、加工乃至於通路制定相關管理的規範,從源頭開始便為民眾的食用米安全做好把關。

農藥殘留嚴重卻查驗不力

根據農業統計年報資料顯示,我國101年度的農藥使用量,較100年增加了13.84%,來到9,396噸,整年花在農藥上的費用更是高達67.6億元!如此大量的農藥用量,不僅將對台灣土地帶來嚴重汙染,衝擊生態環境,更重要的是農藥殘留對於民眾健康可能帶來的種種危害。針對農藥殘留問題,農糧署於95年到101年持續針對農作物之農藥殘留進行檢測,而這七年間蔬菜殘留之不合格率達4.53%,水果農藥殘留之不合格比率更是高達10.40%,而且後續追蹤再採樣之不合格比例仍偏高。上開數據都一再顯示,台灣民眾正暴露在農藥的威脅之下。

許忠信強調,針對農藥使用及檢測,農糧署應當採取更積極的態度,除了鼓勵農民減少農藥使用外,更應該持續加強對於農產品農藥殘留的檢測,使民眾免於受到農藥的毒害。

違法屠宰未加強查緝 何以保障民眾食得安心

為了保障國民健康及有效防止禽流感,自去年中起農委會開始推行傳統市場禁宰活禽之規定,在這樣的狀況下,屠宰場的業務量大幅增加,防疫局理當加強對於屠宰場的衛生安全管制。

然而防檢局對於違法屠宰的查緝場次卻是逐年下降,從99年的3443次一路下滑到101年只剩下1988次,而被查獲的違法屠宰的數量卻是有增無減。防檢局面對節節上升的違法屠宰數量不僅沒有增加查緝次數,反而是更加怠於查緝。今年增加禁宰活禽政策,主管機關這樣的消極態度,如何讓民眾食得安心?

偷天換日 無機變有機

在食品安全問題與注重養生的觀念下,有機食品成為民眾購物時之重要選擇,對於有機食品之生產與管理,我國訂有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加以規範,依照該法規定有機農產品除了不得使用化學農藥及肥料外,主管機關對於有機產品尚有驗證之權利,產品如不服規定得命限期改善或下架回收。

農糧署對於有機農糧產品於98年到102年八月底所抽驗,品質不合格之件數共有72件,而標示檢查不合格之件數有520件,針對上開不合格之產品,農糧署本有責任依照上開法律採取相關措施,然而該署卻在將裁處權限委任地方政府行使後,地方政府對於部分違規之產品迄今仍尚未查處,而農糧署也未盡後續督導之責。

許忠信批評,身為中央主管機關之農糧署應對於加強對於地方政府之督促,命地方政府對於標示不符規定之情況於一定期間內做出適當處置,以維護有機農產品之品質與安全,進而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出席人員:

農委會副主委 胡興華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 陳建斌

農委會漁業署主任秘書 黃鴻燕